公平是至上的美德,是人類社會中人性以及追求幸福的需要。處于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公平現狀如何,我們將如何對待所面臨的問題呢?4月2日晚,青年經濟學家、國防大學國防經濟研究中心副所長盧周來教授做客我校第148期“孔目湖講壇”,與我校師生共同探討轉型時期的中國社會公平問題。
盧周來引用《世界銀行2006年年度報告》把社會公平定義為兩項原則:第一項是“機會公平”,即:一個人一生中的成就應主要取決于其本人可控的才能和努力。第二項是“避免剝奪享受成果的權利”,尤其是享受健康、教育、消費水平的權利。 他還介紹了亞里士多德關于公平和正義的觀點并總結說:“公平是一種結果,避免兩極分化;正義是一種過程,符合合法性程序;正義未必公平,但公平一定高于正義!最可怕的是既不公平也不正義。 ”
回顧中國制度轉型的28年,中國朝著市場經濟的制度轉型,成效十分顯著。與其他轉型經濟體相比較,中國在總體上還是保持了政治與社會的宏觀穩定。正因為這樣,中國轉型與經濟增長的經驗被英國思想庫倫敦外交中心總結為所謂的“北京共識”。盧周來針對中國社會公平惡化的現狀問題談到,社會公平是多種綜合因素作用后形成的一種社會心理感受。收入差距急劇拉大,發展起點、發展機會與表達意愿,及政治權益不平等,無處不在的社會排斥,這些都成為對中國制度轉型28年后社會公平惡化的現狀。

盧周來用較早的新古典增長模型對中國的社會公平欠缺的問題予以解釋。他引用經濟學家熱若爾·羅蘭的話“制度轉型必定伴以一定的收入分配差距,可以從改革動力論得到解釋。”告訴大家:如果要使一項改革得以推進,必須給改革推動者與改革參與者以激勵,使他們從改革過程中或改革后的制度安排中受益,因為只有給“領頭羊”以先入的激勵,他們才有改革的積極性;而制度轉型的“追隨者”是否愿意跟進,使制度轉型鋪開,也是看“領頭羊”是否從轉型中得到了額外的收益。但是即使如此,經濟轉型代價仍然只能部分解釋中國社會公平狀況的急劇惡化。公共政策改革出現某些偏差,轉型過程中的制度失范,發展主義壓力下政府職能錯位,也是導致中國社會公平狀況惡化的更關鍵性因素。
盧周來將轉型期中國社會公平惡化后的成本與風險進行評估,他認為從近期看,社會公平惡化可能威脅社會穩定;從近中期看,可能威脅經濟發展;從中長期看,可能導致制度轉型被鎖定。人們認為社會不公平,實際上是認為所付出的與所得到的不成比例。在這種情況下,認為自己通過生產性活動獲取不了應得收益的人,一方面會對于通過權力、壟斷性資源或掠奪性資本等輕松獲得很高收益甚至一夜暴富的人心懷不滿;另一方面,更多的人對于政府所謂“勤勞、合法致富”的說教失去信心。

為最大限度減輕社會公平惡化的程度,同時還能最大限度降低對制度轉型的障礙,政府需要實施一系列公共政策。盧周來首先考慮各種約束條件,并按照迫切性程度不同,把政府需要采用的公共政策進行排序考慮。在轉型政策方面,為達到以社會公平推動制度轉型,在改革已經推進到現階段的情況下,應該本著“先有補償、后有改革”的原則,并深入考慮后繼改革的損益分布,在公平與制度轉型之間進行權衡。
講座臨近尾聲,盧周來對青年朋友們說:“也許我們在歷史的洪流中微不足道,但是國家的命運卻是和我們每個人的命運息息相關的,關注國家社會公平,就是關注我們自己的命運。”講座結束后,盧教授和同學們進行了交流互動,解答了同學們的問題。